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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中国钢铁企业淘汰后将仅剩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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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工网 更新时间:20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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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中国钢铁企业淘汰后将仅剩200家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邀请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介绍了2010年上半年工业通信业经济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相关提问。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陈燕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了促进钢铁工业的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转变钢铁工业发展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文)。

    陈燕海表示,根据34号文的要求,工信部制定并颁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已经正式实施。这个经营规范条件主要是针对钢铁行业目前普遍存在产能增长过快和管理不完善的情况而制定的。大家知道,从2004年开始,我国钢铁行业每年的产能以6000万到7000万吨的速度在增加。抑制过快增长,这是个作用。第二,在发展过程当中,企业是良莠不齐,从装备上来讲,我们拥有上先进的装备和落后的地条钢。第三,从规模上讲,我们有上5000多立米的大炉,也有早应淘汰的落后300立方米以下的小炉。

    陈燕海说,针对当前钢铁行业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质量、能耗、环保、装备,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以及社会责任、安全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规范条件的执行,力图达到以下两个目的:,进一步规范钢铁行业的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生产经营规范所提出来的质量、环保、能耗、装备、安全、企业责任以及生产规模进行规范。第二,大幅度减少钢铁企业家数,由现在的约800户经过联合重组,淘汰落后大概达到200户左右这样一个目标。

     陈燕海表示,关于如何通过规范条件的执行来抑制钢铁行业投资过快增长,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控制产能过快增长,这个规范条件作为有关部门核准和备案项目的一个依据。二是作为合理配置矿石资源的依据。三是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落后产能的退出。四是积极引导银行的贷款和社会投资的投向和投量。由于这个文件刚刚发布不久,工信部正在组织研究积极落实的意见,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方认真做好这个规范条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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